汽车租赁暂行管理规定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09-07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租赁业治理,沈阳包车认为:维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跟利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的正当权利,增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度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划定。汽车出租短期租赁,是指租赁企业根据用户要求签订合同,为用户提供短期内(一般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用车服务,收取短期租赁费,解决用户在租赁期间的各项服务要求的租赁形式。
第二条 汽车租赁是指在商定时光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利用,收取租赁用度,不供给驾驶劳务的经营方法。
第三条 本划定实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跟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 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履行兼顾计划,多家经营,同一治理的准则。
第五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分负责本辖区汽车租赁业的治理。交通主管部分所属的途径运政治理机构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治理职责。国务院价格主管部分会同交通主管部分制订汽车租赁业收费名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分负责划定本辖区汽车租赁业收费标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分备案。
第二章 开停业治理
第六条 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巧经济前提:
设备汽车不少于 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 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巧等级的在用车,并存在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 的流动资金。
有固定的经营跟办公场合,停车局面积不少于畸形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 倍。
有必要的经营机构跟相应的治理人员,在经营治理、车辆技巧、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辨有一名存在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巧人员。
存在法人资格。
第七条 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持街道、乡级公民政府或主部分证明跟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剖析讲演、资信证明等有关资料向当地县级途径运政治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途径运政治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途径运政治理机构审批。
地市级途径运政治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途径运输经营容许证》。
凭《途径运输经营容许证》到工商行政治理、税务等部分办理有关手续。 按批准的数量购买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划定办理车辆第三者义务险,到途径运政治理机构领取营业性《途径运输证》。
第八条 途径运政治理机构收到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依据其具备的技巧经济前提跟社会须要进行鉴定,于45日内作出回答。
第九条 租赁经营人终止经营,应于 s日前向原审核、批准的途径运政治理机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缴销《途径运输经营容许证》、《途径运输证》,并向工商行政治理、税务等部分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三章 租赁活动治理
第十条 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途径运输跟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收途径运政治理机构跟价格主管部分的治理、领导、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巧标准,加强车辆技巧治理,坚持租赁汽车技巧状况良好。
第十二条 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门划定跟租赁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 办理租赁汽车业务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利用由各省级途径运政治理机构依据国度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汽车租赁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具有租赁期短,租用方便,由出租方提供维修保养等租后服务等特点。合同文本内容应包含: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色彩跟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途径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法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力、任务跟违约义务等。
第十四条 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必须向途径运政治理机构申请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 租赁经营人应树破健全保险义务制度,治安防备办法跟经营治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内容治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导跟专业培训,一直进步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六条 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正当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
第十七条 途径运政治理机构对租赁经营人的经营资格跟经营行动进行监督 治理,对租赁经营人履行经营资格、技巧经济前提跟经营行动的年度审验。
第十八条 承租人租赁汽车,必须出具可能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跟一定数量的保障金,必要时须有坚固单位给予经济担保。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汽车,应答承租汽车进行检查,确认租赁汽车技巧状 况良好,并要核查行驶证、途径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
第二十条 租赁经营人跟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须依照途径 运输治理的有关划定向途径运政治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 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第二十一条 租赁经营人跟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产生纠纷时,应及时协 商解决。汽车租赁公司长期租赁,是指租赁企业与用户签订长期(一般以年计算)租赁合同,按长期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通常包括车辆价格、维修维护费、各种税费开支、保险费及利息等)扣除预计剩存价值后,按合同月数平均收取租赁费用,并提供汽车功能、税费、保险、维修及配件等综合服务的租赁形式。协商不成时,可能申请交通主管部分调处,或申请合同治理机关、仲 裁机关调处,也可能直接向公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 法律义务。
第二十二条 租赁经营人跟承租人有下列行动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 部分或其委托的途径运政治理机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租赁经营人未按本划定第七条领取《途径运输经营容许证》擅自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租赁经营人未按本划定第七条领取《途径运输证》擅自营的,处以每车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 万元。
承租人在行车中未携带《途径运输证》的,处以每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租赁经营人违背本划定第十二条划定收取租赁用度的,处以所收用度30- 5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租赁经营人跟承租人违背本划定第二十条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以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罚款。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告诉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公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起拆且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可向公民法院申请强迫履行。
第二十四条 各级途径运政治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照跟履行汽车租 赁业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罚,形成犯法的查究刑事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划定由中华公民共跟国交通部、国度盘算委员会负责说明。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分跟价格主部分可依据本划定 制履行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划定自1998年4月1日起履行。

相关链接:沈阳租车沈阳租车公司沈阳汽车租赁沈阳汽车租赁公司沈阳商务租车沈阳单位租车沈阳机场租车沈阳包车沈阳旅游租车沈阳企业班车沈阳租车电话https://syzc.jlzcw.com/